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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四川
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复函
(渝价[2000]584号)


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报告”(川外附校[2000]15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你校修建了学生公寓,同意该住宿楼实行公寓式管理。
  二、学生公寓条件
  每间住4人,每室配备有厕所、盥洗室、热水供应系统、空调、日光灯等,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桌凳、放物柜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学生公寓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三、学生公寓收费管理
  学生公寓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450元。
  四、学生公寓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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