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四川
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复函
(渝价[2000]584号)
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报告”(川外附校[2000]15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你校修建了学生公寓,同意该住宿楼实行公寓式管理。
二、学生公寓条件
每间住4人,每室配备有厕所、盥洗室、热水供应系统、空调、日光灯等,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桌凳、放物柜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学生公寓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三、学生公寓收费管理
学生公寓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450元。
四、学生公寓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