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九龙坡区两所中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0]568号)
九龙坡区物价局、财政局:
你区两所中学“关于调整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你区渝西中学、杨家坪中学等两所学校改建了学生公寓,同意实行公寓式管理。
二、学生公寓条件
每间住6人,每室配备有厕所、盥洗室、电扇、日光灯等,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桌凳、放物柜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每天定时供热水。学生公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三、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扬家坪中学学生公寓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230元,渝西中学学生公寓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250元。
四、学生公寓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