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
重庆四川外语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复函
(渝价[2000]587号)
四川外语学院:
你院“关于提高并轨生住计划外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标准的请示”(川外院财[2000]07号)收悉。为解决住宿对你院扩招带来的制约,你院决定将原部分计划外学生公寓用于安排并轨生住宿,学院对住计划外学生公寓楼的并轨学生采取个人自愿申请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该部分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学生公寓必备条件
每套房间住4人,每生使用面积5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厕所、盥洗室、电话、日光灯、彩电、热水器、空调等,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桌凳、放物柜、床上用品、电开水瓶、脸盆、口杯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学生公寓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500元。
三、学生公寓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