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
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0]6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 2000年9月12日)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关于“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省教育厅、卫生厅、体育局、财政厅于1999年10月联合对省内14个市的8万余名大中小学生进行了体质健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学生身高、体重等指标比1985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学生常见病发病率有升有降,其中蛔虫、沙眼下降,近视眼、龋齿上升;反映学生身体素质的指标成绩明显下降。
造成学生身体素质下降的原因很复杂,但受长期应试教育的影响是重要原因之一,是一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从总体上看,我省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比起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仍相对滞后,与素质教育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对此,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有足够的认识。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准的《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尽快改变学生体质下降的局面,使学生身体素质得到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促进青少年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将面向青少年学生活动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和扩建一批体育活动场所,以改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条件。为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机会,社会上的体育场馆和设施,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增加向青少年学生开放的时间,节假日免费或低费向青少年学生开放。学校的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也要向学生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