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石嘴山
市“小灵通”电话资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经发[2000]204号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
石嘴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石嘴山市“小灵通”话费、资费标准的报告》(石价发[2000]81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电信资费政策,结合你市实际,现批复如下:
一、月租费
大武口区为12元/月.部;石嘴山区为9.80元/月.部。
二、通话费
实行单向收费,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0.18元/3分钟;营业区间拨打三县通话费0.50元/分钟;拨打三区通话费0.35元/分钟;拨打国际、国内长途电话按现行通话费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