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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乡镇企业局、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物价局等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七部委署办《关于治理向乡镇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第五阶段,检查总结。在前四个阶段结束后,各地市要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县、市、区和地、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省政府、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抄报省乡企局、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纠风办。在地市抽查的基础上,由省经贸委、省乡企局牵头,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纠风办对各地、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一次乡镇企业负担大检查,对未达到治理要求和走过场的,要限期补课。通过检查,曝光一批“三乱”典型案件,处理一批直接责任人,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全省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大检查结束后,由省企业减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材料汇总,经省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抄报农业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这项工作要求12月20日以前完成。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治理向乡镇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很大,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采取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省乡镇企业减负工作由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省乡企局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并会同省经贸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抽调若干工作人员,集中一段时间,对涉及向乡镇企业“三乱”及各种摊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各地(市)、县(市、区)应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尽快组织力量,抓好本地的治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并指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责任到人,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分阶段贯彻实施情况,及时报送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减轻乡镇企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向乡镇企业“三乱”及各种摊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省及地县新闻单位要紧密配合,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减轻乡镇企业负担的方针政策,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于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3、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举报制度,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全国性的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大检查。为了接受全国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和对下级政府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但仍按原规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向乡镇企业乱摊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其违法收入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没收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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