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浙委办[2000]74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9月13日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中共浙江省委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144号),设置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政府的工作机构,挂靠省人事厅。
一、职能调整
(一)加强调查研究和综合管理,减少具体审批事项,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
(二)增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指导各类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制订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县(市)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省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省委各部门之间、省政府各部门之间、省委各部门和省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省级各部门与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省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和全省各级行政编制总额。
(五)审核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负责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国家有关部门设在我省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