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画、宣传车、墙报等方式,设置专版、专栏突出宣传达境建设大会战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特别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部队积极参与项目实施的先进典型和情况,推进大会战深入开展。
有关地市及县(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有关部门要派出人员,切实加强边境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做到领导督查和专业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各类建设项目要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以便群众监督。
各级边境建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对边境建设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自治区要制定统一的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各地各部门每月要向自治区指挥部汇报一次。自治区指挥部每月对各部门、各地县的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通报一次,表扬先进,批评落后,使边境地区建设大会战卓有成效地开展。
附:1.广西边境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广西边境建设大会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拨款及财务管理办法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边境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边境建设大会战的有关决定和自治区边境建设大会战指挥部的部署,为了统一规范边境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圆满完成边境建设大会战的各项任务,促进和加快边境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边境地区是指我区与越南陆地交界的那坡、靖西、龙州、大新、凭祥、宁明、防城区、东兴等8个边境县(市、区)。
第三条 边境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是指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边境地区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的、专门用于边境地区建设大会战24件实事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边境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量财办事,包干使用;专款专用,确保质量。
二、资金的筹措
第五条 实行资金筹措责任制,强化区直各部门和边境地区各级政府筹措资金的责任。自治区边境建设大会战指挥部根据各部门和边境地区各地、市、县(市、区)所承担的边境建设大会战24件实事的建设任务及资金的筹措能力,统一核定各部门及边境各地、市、县(市、区)筹措资金的具体数额。各部门和边境地区各级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所承担的资金筹措任务。
第六条 边境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的筹措任务:
(一)自治区有关部门筹集的边境建设资金,共3.956亿元。
(二)自治区交通厅等部门承借承还的银行信贷资金,共9.63亿元。
(三)中央驻桂单位(电力、邮政、电讯等)筹措安排的边境建设资金,共0.695亿元。
(四)边境地区各级政府筹集的配套资金,共1.94亿元。
(五)自治区财政筹集和安排的边境建设大会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
(六)其他资金。
三、资金的投向
第七条 边境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全部投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边境地区建设大会战24件实事的建设。即:
(1)在整个边境地区要办好3件事:即从那坡到东兴沿边境全线通三级边防公路,由边防公路到边防站通三级路,到各边贸点也要通三级路。
(2)每个县(市、区)要办好2件事:即每个县(市、区)都要通二级路;按规定标准和规模改造、扩建、完善1所完全中学。
(3)每个乡镇要办好9件事:即按国家标准建设好1所初中,按寄宿制要求建设好l所中心小学,配套完善1所卫生院,解决乡镇所在地自来水问题,建设好1个文化站,1个邮政所,1个有一定规模的农贸交易市场,县城到乡镇通柏油公路,解决好乡镇机关干部住房问题。
(4)每个村要办好10件事:即村村通公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解决人畜饮水问题,解决村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建1所寄宿制小学,建1个卫生室,1个计划生育服务站,彻底消灭茅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