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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边境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级边境建设大会战指挥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经常深入现场组织指导,保证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指挥部的成员必须到达一半以上的边境乡镇,地、市、县指挥部也要经常深入乡村现场组织指挥各项工作。各级指挥部成员要以身作则,在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要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到工地上参加劳动3天以上,努力推动大会战的全面开展。
  (二)严格技术标准,严肃工程纪律,严把工程质量关
  各类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实施。要落实技术和项目质量负责制,落实和培训各类项目的技术人员,由技术人员签订技术和质量责任状,分片包干指导和管理各项施工。施工中要加强质量督促检查,竣工后要有验收,重大项目要组织阶段验收。
  对各类项目建设需要购买的大宗设备及“三材”物资,要通过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各有关部门要精心计划,分期分批采购建设物资、设备,做到既不影响工程进度,又不致于过分集中采购造成物价上涨和项目建设成本增加。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管,依法打击越边境建设之机哄抬物价或提供假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为边境项目建设提供有利宽松的市场环境。
  对于技术性强的工程,必须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二级路工程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招、投标;三级路以下工程和其它项目建设工程由地(市)负责招、投标,坚决杜绝“人情工程”、“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要科学组织、科学施工,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坚决杜绝各类工程事故发生。
  (三)下大力气抓好资金筹措和管理
  边境建设大会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开渠道,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今明两年,各部门要把边境项目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和加大投入。已经确定的配套资金,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到位计划,确保按时到位。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积极向国家及有关部门反映我区边境建设的实际困难,争取国家对边境建设的更大支持。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效益。不管是哪项资金,都要严格控制、严格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挪用和截留。凡挪用和截留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部队投工投劳,参与边境建设大会战
  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做深入细致的组织动员工作,使边境建设大会战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最大范围地组织干部群众,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鼓励他们踊跃参战,千方百计投工投劳投料,发挥主力军的作用。要大力弘扬军民共建的优良传统,认真组织各地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边境建设,突击艰险艰巨工程和重点工程,真正做到党政军民齐动手,形成轰轰烈烈决战决胜的氛围。
  (五)认真组织和抓好领导挂点、对口支援、单位包村、干部帮扶到户工作
  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做好会战总体组织协调的同时,要具体分工挂点联系若干乡镇项目建设工作。每个乡镇都必须有一名县领导挂点指导和督战,每个有任务的村都要有县或乡镇单位挂钩帮扶,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干部帮扶到户。各级农村扶贫工作队要把边境建设大会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积极协助、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抓好项目组织实施。要广泛发动较发达城市对口支援边境县当地群众对居住的茅草房的改造,具体的安排是:南宁市对口帮扶宁明、龙州县,桂林市对口帮扶那坡县,柳州市对口帮扶靖西县,玉林市对口帮扶大新县,确保边境地区消灭贫困户茅草房任务的完成。要广泛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业务范围内大力支持边境地区建设,积极引导、鼓励产业界、实业界和全社会参与,为边境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防弄虚作假
  边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到诸多项目建设规划、资金拨付、物资采购和进度统计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坚持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要认真核查各种统计数据,力求做到准确无误,如实上报,不得弄虚作假,凡是自治区核查得到的项目数据同各县上报数据不相符的,要按比例对全县该项目的资金规模进行扣减。对于虚报统计数字骗取补助资金、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还要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给予通报和处分。
  (七)加大宣传和督查力度,扎扎实实推进边境建设大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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