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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清开灵口服液、颗粒价格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清开灵口服液、颗粒价格的批复
(粤价[2000]241号 二000年十月十日)


广州市物价局:
  《关于制定清开灵口服液、颗粒价格的请示》(穗价[2000]125号)悉。经研究,同意广州明兴制药厂生产的清开灵口服液新规格(10×10ml)每盒零售价为24.05元;按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新标准征税的3g×9包和3g×12包清开灵颗粒每袋零售价分别为:19.78元、2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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