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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福州安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物业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福州安顺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部分物业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价房字[2000]118号 2000年9月27日)


福州安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省物委闽价(1999)房字443号《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市物委榕价房字(2000)4号文件精神,经考核,现对你公司管理的“东光花园”、“闽城小区”、“省渔港公司大院”、“观海小区”、“凤坂新村”、“对湖新村”、“龙津花园”、“逸园小区”和“闽源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一)东光花园: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二级。
  (1)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50元。
  (2)住宅改作办公用房的每月每平方米1元。
  (3)商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50元。
  以上综合管理服务费均已包含公共水电费,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再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费。
  2、停车管理费:
  (1)私家车库有停放汽车的每月每间20元。
  (2)公共车场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次3元,过夜停放(当日20:00-次日8:00,下同)每辆次5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0元;摩托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50元,过夜停放每辆次1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20元;自行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20元,过夜停放每辆次0.50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元。
  (二)闽城小区: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三级。
  (1)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0元。
  (2)住宅改作办公用房的每月每平方米0.60元。
  (3)商业店面等营业性场所每月每平方米1.50元。
  以上综合管理服务费均已包含公共水电费,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再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公共水电费。
  2、公共车场停车管理费:
  (1)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次3元,过夜停放每辆次5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0元;
  (2)摩托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50元,过夜停放每辆次1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20元;
  (3)自行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20元,过夜停放每辆次0.50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元。
  (三)省渔港公司大院: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三级。具体收费标准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5元(住宅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按60平方米收费,60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面积收费,下同)。该综合管理服务费已包含公共水电费,不得再收取公共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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