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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新乡市长垣县地方电量二次加价标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新乡市
长垣县地方电量二次加价标准的批复
(豫计价管字[2000]29号 二000年九月二十二日)
新乡市物价局:
你局新价工字[2000]120号《关于我市长垣县地方电量二次加价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长垣县地方电量二次加价平均标准为每千瓦时0.018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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