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制定全省外商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全省外商投资的规模、方向和产业导向;制订实施全省外商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审批、审报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合同、章程;审批、审报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承担省利用外资工作联席协调会议的有关事项;指导、管理全省对外招商工作和招商网络建设。
(九)外商投资管理处
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变更审批和撤销审批;牵头组织并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指导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参加贸易展销会、洽谈会等;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编报、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年度计划;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十)开发区处
指导协调全省开放地区工作;对全省开放地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和指导全省国家级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审核报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设立、撤销和区域调整;参与开发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省开发区的考核和动态管理。
(十一)对外经济合作处
制订执行全省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设计咨询、对外援助、接受国际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审核报批企业外经经营权;监督检查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负责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设计咨询及其他形式经济合作的统计分析。
(十二)境外投资管理处
制订全省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负责全省境外投资项目和机构的审批与管理;指导省内优势产业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指导省内专业市场到境外设立分市场;指导中小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负责境外机构的信息综合、交流和统计工作。
(十三)服务贸易发展处
制订实施我省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政策、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协调管理全省服务贸易工作;研究推广各种国际贸易方式、电子商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审核上报国际货运代理权;审核境外货运代理企业省内办事机构的设置;指导协调全省外贸储运工作。
(十四)科技贸易发展处
制订执行对外技术贸易的地方性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指导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高新技术产业改造;协调管理外经贸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负责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市场开拓与协调管理;指导高新技术的引进,促进省内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