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
(浙委办[2000]82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十五”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9月26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十五”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明确2001——2005年我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大力加强科普工作,促进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特制定本《计划》。
一、科普工作的地位与作用
(一)科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人们生活方式的重要变革力量。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一代跨世纪新人的重要途径。面临二十一世纪世界科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我们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兴旺和民族强盛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大力加强科普工作,大力普及科学技术,从根本上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这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所在和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主动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为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资源保障。“十五”期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历史时期。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发展、科技教育、国民素质、生活质量和社会事业等基本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省科普工作必须围绕这一宏伟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保障,进一步创造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