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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制订的《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制订的
《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0]110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制订的《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九日

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关心爱护的指示精神,改善中小学生的营养结构,提高中小学生的健康水平,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大力提倡,积极引导,多方扶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办事,加大宣传力度,主要是加强饮用高蛋白豆奶对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重要作用的宣传,加强吉林省豆奶产品高蛋白、多口味、价格低的宣传,加快实施步伐。
  (二)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充分体现政府行为,省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执行。具体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试点运行,逐步推广。不搞一刀切,更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同时,要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数据统计工作。
  (三)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确保豆奶产品质量,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格品牌,质优价廉,严防学生中毒情况的发生。
  (四)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区别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情况,由国家和省提供必要的补贴。学生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学校,学生按厂家供应的价格付费,政府不予补贴。
  二、试点范围
  (一)试点学校选定。
  1.试点学校由各市、州教委选定,填写《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学校登记表》报省教育厅备案。
  2.试点学校要城乡结合,以城镇中小学为重点,兼顾贫困地区。要注意地区的经济条件和学生家庭的负担能力。
  3.试点学校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工作,积极组织学校具体实施。
  4.试点学校要具备较好的卫生保健条件,能够定期给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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