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铁路行包专列运输代理服务费执行标准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铁路行包专列运输代理服务费执行标准的批复
(浙价费[2000]412号 2000年10月19日)


杭州铁路分局:
  你局《关于要求正式核定行包运输代理费的函》((2000)杭铁分价函074号)悉。经研究,正式核定铁路行包专列运输代理服务费标准按行包运输费用的1%以内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规定仍按浙价费(1999)426号文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