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各级党政机关、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行业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搞好“四好一满意”活动和“十佳公仆”评选活动。促进机关和事业单位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对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做出表率。要紧密结合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切实解决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要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对危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必须依照党纪国法坚决予以惩处。
(36)加强社团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指导社团尽快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所有社团都要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和责任,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状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37)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要按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要求配齐。配强专职政工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政工干部培训规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政工干部进行一次普遍轮训。在评选劳动模范等奖项时要保证政工干部有相应的比例。要提高政工干部的待遇,关心政工干部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搞好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同等待遇。本着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党委宣传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的新闻、文化、出版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经与党委组织部和政府有关主管领导同志商定后,由党委组织部上报党委任免。宣传文化系统重要岗位、重要舆论阵地的中层领导干部的进出、任用由党委宣传部门考核、任免。各级党委宣传部长、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调动,要听取上级党委宣传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