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草拟有关办法及文件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提出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及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指导粮食企业依法行政,承担粮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粮油质量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
  (四)行业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区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粮经学会和粮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粮食行业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交流与合作,推动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指导技改项目的实施;负责社会各类粮油加工企业的统计和抽样调查工作。
  (五)储备基建管理处
  监督检查全区商品粮油和地方储备粮油的储备和仓储管理;指导粮油的科学保管。防治检测、推陈储新和出入库管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全区粮食仓储建设规划和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对粮油基建项目进行综合管理监督。
  (六)财务会计处
  指导全区粮食财务工作;编报全区粮食财务计划、会计预决算和财务会计报表;管理财政下拨和企业上缴的各项资金;管理机关行政财务;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国家和地方粮食风险基金;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粮油价格。
  (七)购销市场调控处
  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油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检查国家粮油定购任务和粮油储备收购计划的实施,提出收储、动用储备粮的建议;安排以工代赈用粮、救灾、农村缺粮人口用粮(料)、重点建设工程、退耕还林用粮和粮油进出口计划,保障军需民用和各种紧急、特殊用粮的供应与管理工作;负责全社会粮油综合计划、统计汇总、抽样调查和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指导全区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收集、发布区内外粮油市场行情;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油市场。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监察工作。纪检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区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8名(含纪检、监察3名)。其中:局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书记),处级领导职数20名(含纪检监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