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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等关于在全省范围开展对《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的通知

  5、参加省赴市检查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在11月5-10日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报省物价局,联系电话:(0791)6267545、6268696、6236110。

  附件:

各检查组具体分工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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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加检查单位    │    接受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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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组组长:熊辉  │南昌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赣州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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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组组长:杨泽清 │九江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景德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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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组组长:祝剑如 │新余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九江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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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组组长:戴宏  │萍乡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鹰潭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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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组组长:徐晓辉 │鹰潭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南昌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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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组组长:李海鹏 │上饶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吉安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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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组组长:蔡龙喜 │抚州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宜春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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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组组长:周国才 │宜春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上饶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
│赣州组组长:王培华 │赣州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抚州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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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组组长:郭天鹏 │吉安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新余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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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组组长:付银珠│景德镇市物价局、法院、检院、│萍乡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       │公安局           │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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