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停止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项)
序号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原收费依据
1. 市民政局 限制早婚费 省民政、财政、物价吉民事发(1999)4号
2. 市成套局 设备质量监督(监理)费 省物价、财政吉省价收字(1996)32号
省物价财政吉省价收字(1998)1号
3. 市乡企局 乡镇企业管理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字(1997)2500号
4. 市盐务局 个体工商户代销食盐许可证工本费 省粮食、物价、财政吉粮盐联字(1994)5号
5. 市公安局 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及标志牌工本费 省财政、物价吉财综联函字(1995)88号
6. 市计生委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本费 省物价、财政吉省价收函字(1996)59号
三、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
序号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降低现行收费标准 原收费依据
1. 市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员体检收费 将初学、换证、肇事、转籍等 省物价局吉省价收字(1996)41号
四种类型驾驶员的体检收费 市物价局吉市价收字(1998)24号
标准由70.00元/人一律
降至40.00元/人
2. 市劳动局 城市扶困资金 改按省政府吉政发(1997)1号
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市政府吉市政发(1997)25号
四、缩小收费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
序号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缩小现行收费范围 原收费依据
1. 市物价局 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宾馆、旅店、招待所、出租车、汽车修理等 省物价、财政吉省价收字
行业,退出收费许可证管理不再收取工本费 (1999)5号
2. 市物价局 收费许可证年审费 宾馆、旅店、招待所、出租车、汽车修理等 省物价、财政吉省价收字
行业,退出收费许可证管理不再收取年审费 (19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