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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公交月票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公交月票价格的通知
(津价费[2000]595号)


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支持公交事业改革,促进我市公交事业的发展,缓解燃油价格调整给公交运营带来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市公交月票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普通月票调整为35元/张;学生月票调整为14元/张;郊区专线月票统一调整为50元/张;残疾军人月票仍维持10元/张,不作调整。
  二、公交1-5公司的16条原月票无效专线调整为月票有效线,并公布月票有效线路的具体线号,以满足广大乘客对扩大月票使用范围的需求。增加月票有效线路(市区常规线路)的车辆,减少持月票乘车者的等待时间,方便乘车。
  三、统一宣传口径,通过月票发售点进行适当宣传,使广大消费者能够充分理解,接受新的价格。
  四、利用公交IC卡电子售票系统,取消各种限制,扩大月票发售范围,本市居民、学生、残疾军人凭着有效证件和介绍信均可分别购买普通、学生、残疾军人月票。增加月票销售网点,简化手续,以方便广大市民购买月票,满足乘车的需要。
  五、开展创建文明规范服务单位和个人活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改善线网结构和线网布局、提高车辆档次、安全准点行车、使用文明用语,搞好车容站貌,切实提高国有公交整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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