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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机动车安全检测项目调修工时收费标准的批复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机动车
安全检测项目调修工时收费标准的批复
(津价费[2000]599号)


天津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申请认定〈天津市机动车安全检测项目调修工时收费标准〉的请示》(津车检协(2000)002号)收悉。鉴于当前我市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在车辆检测中强行收取调修费问题反映突出,为规范其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司机负担,经与汽车维修主管部门研究,现将机动车安全检测线调修工时及工时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的车辆调修收费属于经营性收费,应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收取。没有经过汽车维修主管部门核准发证的,不得经营机动车调修业务。任何单位不能利用检测线的垄断地位强行调试修理并收费。
  二、要严格执行《天津市机动车安全检测站调修工时收费标准》(见附表一)。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实行按需调修、据实收费,如只做调整,应按实耗工时收费。调修时应如实填写《机动车安全检测调修项目收费清单》(见附表二)。
  三、在检测时本着真实、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程检测,禁止弄虚作假,为收取调修费人为扩大调修范围,将合格车辆定为不合格。
  四、你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经常组织各机动车检测站自查和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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