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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余姚市四明山水电管理处上网电量结算价格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余姚市四明山水电
管理处上网电量结算价格的通知
(浙价工[2000]438号 2000年10月18日)
宁波市物价局:
余姚市政府《关于要求明确我市四明山水电管理处上网电量结算价格的请示》(余政发(2000)181号)收悉。考虑到四明山区的特殊情况,经商省电力工业局,同意余姚市政府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四明山水电管理处上网电量的含税峰谷电价分别按0.50元/千瓦时和0.167元/千瓦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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