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河东区盛华园
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津价房地[2000]608号)
天津市华驰房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盛华园小区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对你公司在河东区天善社大街以北承建的盛华园小区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危改计划商品住宅(建筑面积34672平方米)实行政府指导价,销售价格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555元由你公司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二、拆迁户安置住房超过按还迁政府应还部分(建筑面积604平方米)为政府定价,销售价格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866元由你公司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以上住宅具体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并填写《天津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于10日内报市物价局备案。价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