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部门配合
推行税控收款机是国家“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推行税控收款机的领导,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地税、财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信息产业等部门领导组成的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地税局,日常工作由地税局负责。各级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地税部门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资金方面予以支持、保证。
三、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范围
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范围是:饮食业、旅店业、其他服务业,娱乐业。具体行业、企业由试点地市确定,但原则上在同区域同行业试行。
四、实施步骤
我省山区和沿海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推行税控收款机宜分地区、分行业、分步骤实施。
(一)今年第四季度,在福州市个别企业试点的基础上,作好福州市区试行前期准备。
(二)从2001年开始,在福州市区试行。
(三)厦门市是否进行试点,由省地税局商厦门市决定。
(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确定全省范围内推行试点问题。推行的原则是先沿海后山区。沿海经济较发达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市先推行,其他地市后推行。
五、管理规定
(一)按本方案规定应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用户),在施行本方案前已经使用非税控收款机的,应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非税控收款机使用注册登记,将涉及财务会计活动的管理软件,按征管法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备,并提供与税控收款机的接口。
本方案实行后,用户新购或更换收款机的,必须安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通过认可的税控收款机系统,并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二)在国家有关部门尚未指定税控收款机生产厂家及确定专营方式或专营单位前,由省地税局、试点地市组织有关专家认定、确定。
(三)税控收款机的购置和管理软件的费用,由用户自行负担,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用户必须按规定购置和使用税控收款机,并逐笔如实输入经营数据。
(五)用户必须按地税机关的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其他发票停止供应。税控收款机使用的专用发票,按《
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