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
第三老年公寓对自费收养人员收费标准的函
(津价费[2000]610号)
天津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自费收养人员收费标准的函》(津民函(2000)200号)收悉。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为满足社会需求,增设了老人自费收养业务,对现有房屋及室内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增加了内部设施。鉴于上述情况,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顺利发展,经研究,同意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对自费收养人员按下列收费标准执行。
一、床位费
(一)二人间:每人每天10元
(二)三人间:每人每天8元。
二、护理费
特级护理:每人每天16元。
一级护理:每人每天12元。
二级护理:每人每天8元。
三级护理:每人每天5元。
三、伙食费按每餐实际费用核收;电话费按邮电资费标准据实收取;取暖费、空调费不再另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