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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国际交流处
  负责我国加人的国际条约、法现在我区的实施,以及与国内法相衔接的有关工作;负责邻国以外其他地区情况调研和对外交往,为我区对外开放和交流提供情况,提出建议;组织指导、参与和协助开展全区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及其他驻外机构的联系工作,积极有效地争取国际援助;负责办理与外国省、市(州、县、区)缔结友好关系的有关事项,管理和指导友好城市交往及其他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国内侨务处
  督促检查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国内侨情调研工作,拟订自治区侨务政策、法规和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做好信访接待;侨务扶贫和其他为侨服务工作;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回国(回乡)定居的有关工作;负责“三侨考生”的招生事宜及归侨、侨眷子女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身份审核工作。
  (十)国外侨务处
  负责国外侨情调研,开展对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和社团的联络、接待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我驻外使领馆做好华侨、华人和新移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新疆籍华侨、华人子女华文教育的有关事项;帮助归侨、侨眷依法继承和调回国(境)外财产。
  (十一)经济科技处
  归口管理、协调全区侨务经济工作,指导各地兴办侨属、侨资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做好接受国际与外国机构和人员(华人)以及华侨、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以及牵线搭桥、信息咨询、开拓海外市场工作和引进外资、侨资、人才、技术、设备等外事侨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管理外办(侨办)所属企业。
  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与组织人事处合署办公。
  三、人员编制
  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0名(纪检、监察3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5名(会纪检组长),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入
  按规定设立老干部工作处,单列编制4名,领导职数1名。
  四、事业单位和编制
  (一)自治区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口岸的报批、开放、调研、规划、建设、管理、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口岸涉外问题。相当正县级,核定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3名,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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