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津南区小站镇东风里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津南区小站镇
东风里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津价房地[2000]618号)


天津市小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津南区小站镇红旗路北侧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对你公司在津南区小站镇红旗路北侧承建的东风里小区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危改计划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3213平方米)实行政府指导价,销售价格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451元由你公司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二、拆迁户安置住房超过按还迁政策应还部分(建筑面积1519平方米)为政府定价,销售价格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254元由你公司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以上住宅具体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并填写《天津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于10日内报市物价局备案。价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