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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抚顺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0年8月25日抚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0年10月12日辽宁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0年10月28日公布施行) 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