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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计划厅关于智能网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发展计划厅关于智能网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琼计价格[2000]903号 2000年11月2日)
中国电信集团海南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批两项智能网业务资费的函》(海南电信函(2000)21号)收悉。
为了满足用户对电信业务的多层次需求,你公司建成省内智能网平台,开展多种智能电话业务。经研究,对你公司经营的智能网181、电话广告业务资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智能网业务资费标准
1、181业务:语音制作费、业务使用费、通信费标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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