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体化;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各行业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地方标准的拟定;组织绿色食品地方标准的拟定、认证管理及农业有关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
(五)计划与财务处
研究提出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农业有关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保险和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管理厅管各项资金;指导农业有关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六)科技教育处
拟定全省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与政策,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工作;承办重大科研和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工作;管理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承办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开发、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七)种植业管理处
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参与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发布农情信息;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指导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工作;指导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和进出口审查工作;承办起草植物检疫法规和拟定有关标准的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
(八)农垦处
组织拟定垦区经济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垦区完成有关任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
(九)外事外经处
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拟定创汇农业规划;协调管理我省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承办有关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和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拟定农村贫困人口的扶持标准;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省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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