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江津杨家店至珞璜段(含珞璜隧道)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请示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江津杨家店至珞璜段
(含珞璜隧道)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请示的批复
(渝价[2000]684号)


江津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你们联合报来的“关于杨家店至珞璜段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津价发[2000]86号)收悉,经我们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渝合线S104江津杨家店至珞璜段公路是三峡库区和重庆市主城区二环路的主公路干线,经重庆市计委渝计委能[1999]891号文和渝计委能[2000]935号文批准该工程按山岭重丘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以渝财预外[1999]8号文批准收费立项。现改造工程实际完工里程30公里已竣工通车,该项目总投资概算8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900万元,业主自筹资金3100万元。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意杨家店至珞璜公路段(含珞璜隧道)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珞璜站收费标准 杨家店站收费标准 仁沱卡收费标准
  摩托车(二、三轮)  2元/车次    2元/车次     2元/车次
  10座(含)以下客车  6元/车次    6元/车次     6元/车次
  1吨(含)以下货车
  11―30座(含)客车  8元/车次    8元/车次     8元/车次
  1―3吨(含)货车
  31-50座(含)客车  15元/车次    15元/车次    15元/车次
  3-5吨(含)货车
  51座以上客车    3元/吨次    3元/吨次     3元/吨次
  5吨以上货车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 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在该线路杨家店、珞璜隧道口处各设置一个主线收费站,在仁沱支线上设置支线卡,实行双向过站(卡)收费。凡通过主线收费站(或支线卡)已购票的车辆,从支线卡(或主线收费站)下道时不再购票;通过两个主线收费站时,需分别按收费标准购票。对在该线路从事经营的定线营运车辆应实行月票制度,具体优惠比例和办法,由江津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试收费期从2000年10月26日至2001年12月25日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