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安排重要岗位。新进班子的优秀年轻干部,有些可直接放到常务副职岗位上。少数在下一级正职岗位上,尤其是在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正职岗位上干了几年,政绩突出、发展潜力好的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可以作为上一级党政正职培养使用。
四是要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中,讲台阶不抠台阶,论资历不唯资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不同地区和部门提出的新要求,超前考虑年轻干部的选拔配备;要在保持领导班子梯次年龄结构的前提下,既大胆选拔年轻干部,又合理安排使用其他年龄层次优秀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五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这是着眼长远的战略措施。区、县级市和市直局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数按正职1:2、副职1:1的要求确定,其中近期比较成熟的至少应占三分之一左右。列入区、县级市和市直局级单位党政班子后备干部名单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有一批具有研究生学历以及硕士、博士学位的人选,要有一些熟悉经济管理、意识形态、党务、政法、科技、金融、外经外贸工作等方面的人才。各区、县级市、市直局级单位后备干部中,应有一定数量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个别尚未建立后备干部名单的单位,应于今年底把后备干部名单建立起来。一些单位后备干部名单尚未达到有关要求的,要抓紧补充。要坚持贯彻“公开竞争、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改进和规范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严格把好后备干部“入口关”,并经常对后备干部名单进行优化调整。后备干部由上一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统一掌握,使选、育、管、用紧密衔接。
二、进一步加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广州的实际,我市到2008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达到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如下基本目标: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实现中央、省委的要求和上述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一)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要有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