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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意见》的通知

  三是安排重要岗位。新进班子的优秀年轻干部,有些可直接放到常务副职岗位上。少数在下一级正职岗位上,尤其是在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正职岗位上干了几年,政绩突出、发展潜力好的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可以作为上一级党政正职培养使用。
  四是要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中,讲台阶不抠台阶,论资历不唯资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不同地区和部门提出的新要求,超前考虑年轻干部的选拔配备;要在保持领导班子梯次年龄结构的前提下,既大胆选拔年轻干部,又合理安排使用其他年龄层次优秀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五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这是着眼长远的战略措施。区、县级市和市直局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数按正职1:2、副职1:1的要求确定,其中近期比较成熟的至少应占三分之一左右。列入区、县级市和市直局级单位党政班子后备干部名单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有一批具有研究生学历以及硕士、博士学位的人选,要有一些熟悉经济管理、意识形态、党务、政法、科技、金融、外经外贸工作等方面的人才。各区、县级市、市直局级单位后备干部中,应有一定数量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个别尚未建立后备干部名单的单位,应于今年底把后备干部名单建立起来。一些单位后备干部名单尚未达到有关要求的,要抓紧补充。要坚持贯彻“公开竞争、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改进和规范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严格把好后备干部“入口关”,并经常对后备干部名单进行优化调整。后备干部由上一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统一掌握,使选、育、管、用紧密衔接。
  二、进一步加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广州的实际,我市到2008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达到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如下基本目标: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实现中央、省委的要求和上述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一)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要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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