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基本动力。要立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以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各条战线的改革,排除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加快市场化进程。
加快实施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从战略上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对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和提供重要公共产品的少数大型骨干企业,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对一般竞争性产业和领域,要加快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继续放开放活国有中小企业,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新办的企业原则上不再搞国有独资。
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除少数国有独资公司外,都要建成股权多元化的现代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经营者市场选聘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要继续深化以分配制度为重点的企业内部改革,健全自主决策、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机制,完善利益激励与风险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者、管理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要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努力提高企业的质量、成本、销售和资金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确保出资人到位。
积极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在坚持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大力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收购保护价、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确保粮食安全、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深化以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征缴率,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保险。逐步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失业保险,把失业保险覆盖到城镇所有企业职工。基本建立起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与福利制度。
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发展各类地方性商业银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有形建筑市场,发展经营者和劳动力市场,加速发展技术和信息市场、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农村供销社的作用,积极发展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依托沈阳、大连等中心城市,构筑以超市、连锁、便利店为主,以代理、配送、电子商务等方式为辅的商品市场体系,形成若干个全国性和区域性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国有商业企业要加快股份制改造,转变经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企业的投资关系,确立企业的投融资主体地位,建立决策自主、风险自担的投资责任制度。全面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公共财政集中投向公益性项目,社会性项目要广泛吸引社会多渠道投资,发挥财政政策对社会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重大项目决策责任制度,健全项目监理、合同管理和招投标制度。积极扶持优势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等形式融资,探索和建立高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减少对各类资本市场准入的条件限制,吸引并组织民间资金和外商投资,最大限度地拓展融资渠道,广泛筹集建设资金。
搞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巩固省级机构改革的成果,搞好市县乡机构改革。政府要增强服务观念,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政资分开。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地方性法规,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简化办事手续。深化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改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实行企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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