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有色金属
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186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有色金属是我区的支柱产业。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接收安置中央有色企事业单位和我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对加速我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有关地、市、县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管理体制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7号)精神,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确保中央下放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的接收安置和我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我区有色金属工业健康发展。最近自治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就如何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进行了研究。现将《自治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二十七日
自治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
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二000年九月三十日)
2000年9月30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王汉民在南宁主持召开了自治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及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跃飞以及领导小组成员30多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领导小组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陈鸿起汇报了工作情况。会议在充分肯定前一段时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下一步的工作。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总结了前一段时期我区接收安置中央有色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7号)的精神,除平果铝业公司外,在广西境内的其余12家中央有色企事业单位(包括柳州锌品股份有限公司、泗顶铅锌矿、柳州华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桂矿务局、栗木有色金属公司、桂林有色矿产地质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广西地质勘查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一冶金建设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供销公司、广西有色金属工业开发公司、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西公司等)全部下放我区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中央有色企事业单位的下放工作,曾召开了两次主席办公会议对接收安置中央有色企事业单位及我区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王汉民副主席带领自治区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南宁公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三次到北京与国家有关部门商谈,并多次深入有色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经过与中央有关部门反复商谈,我区提出的要求基本得到满足,特别是我区积极努力,抓住机遇,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一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十一冶建)列为这次中央有色企业下放个案进行处理。2000年9月5日,国家经贸委主任盛华仁、副主任蒋黔贵专门听取了我区关于十一冶建情况的汇报,并派出由国家经贸委、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组成的个案调研组到十一冶建进行调研,促进了移交安置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发[2000]17号文件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于2000年9月7日正式签订了《关于在桂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商谈纪要》。总的来看,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前期工作是务实和富有成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