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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核定渝北区新桥水库供水价格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水利局
关于核定渝北区新桥水库供水价格的批复
(渝价[2000]732号)


渝北区物价局、渝北区农机水电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核定新桥水库城镇供水价格的请示”(渝北价[2000]97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渝价[1998]462号)的有关规定,核定你区新桥水库城镇供水价格每立方米0.17元。
  二、在执行新的城镇供水价格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供水计量管理,做到计量收费的合理性。
  三、执行新供水价格后,每年盈利的资金应用于除险加固和工程改造,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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