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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江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赣价费字[2000]91号 2000年10月24日)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要求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赣财综字(2000)125号)一文已收悉。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和“以考养考”的原则,经研究,同意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
报名费10元/人;
2、
考试考务费25元/每科(不含上交财政部费用)。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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