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陶乐县渠道维管费收取标准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
陶乐县渠道维管费收取标准的批复
(宁价商发[2000]248号 二000年十一月八日)
陶乐县物价局、水利局:
你两局报来的《关于我县渠道维护管理收取标准的请示》(陶价发[2000]22号)收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干渠直开口以下的渠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现将你县干渠直开口以下渠道维护管理费收取标准批复如下:
一、
干渠直开渠口以下渠道维护管理费每亩1.4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