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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陶乐县渠道维管费收取标准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
陶乐县渠道维管费收取标准的批复
(宁价商发[2000]248号 二000年十一月八日)


陶乐县物价局、水利局:
  你两局报来的《关于我县渠道维护管理收取标准的请示》(陶价发[2000]22号)收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干渠直开口以下的渠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现将你县干渠直开口以下渠道维护管理费收取标准批复如下:
  一、干渠直开渠口以下渠道维护管理费每亩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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