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并实施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研究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与发展;统一管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编制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经费收缴及监督管理;负责基建、技术改造项目经费的申请、审核和监督使用;负责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处
拟定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备案工作;负责政策法规方面的调研工作;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法制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宣传报道工作;拟定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质量处
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省质量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和实施有关质量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质量改进计划;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组织贯彻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五)监督处
组织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与专业监督;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承担全省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
(六)标准化处
组织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拟定、修订、审批、发布地方标准;组织标准的宣传贯彻,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全省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管理全省标准样品的制作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七)计量处
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地方计量标准的建立工作;组织量值传递;管理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管理全省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进口和使用;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管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
(八)认证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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