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有预算外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取消各种违规账户,逐步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账户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统一和规范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细化预算外支出预算编制,调整预算外支出结构,对全额用预算外资金开支的部门、单位,要分行业、分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外资金支出定额,并与预算内定额相衔接配套,其支出定额和开支标准不得高于预算内水平。对于既有预算内又有预算外资金开支的部门、单位,要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其单位开支标准执行预算内定额。要建立规范的预算外超收财力动用审批制度。
(四)继续实行预算外资金沉淀财力政策。所有预算外资金在安排支出时,必须首先按照省政府规定扣除10%用于社会保障;省直教育部门预算外收入省财政集中的10%返还教育部门,继续用于教育,主要安排省属学校,保证重点支出,推动教育内部结构调整。
六、大力推进预算编制改革,编制部门综合预算
(一)编制部门预算,将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主体。一是改进现行的按收入类别和支出功能为基础编制预算的作法,编好部门预算,实行以部门为依托,从部门的基层预算单位编起,层层汇总编报的作法。二是改变按财政资金用途归口编制和管理的方法,实行按财政资金的使用部门统一编制和管理的方法。
(二)实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内容。个人工资性支出按规定的工资标准和编制内的实有人数核定到人;公用经费预算按部门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专项经费编制到具体项目,要对项目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按轻重缓急建立专项经费项目库,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按顺序从项目库中提取,合理安排。
(三)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将部门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预算外收支,也包括基金预算收支。
(四)制定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成本标准定额。按照总量控制、细化分解、分类核定、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分类分档公用经费定额,作为编制部门预算公用经费的依据。
(五)提早编制预算,每年在上一财政年度的预算执行报告后,即着手编制下一财政年度的预算,确保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所需的时间周期。
(六)2001年省本级要按部门预算进行编制,在向人大报送功能预算的同时,选择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报送同级人大审议。省本级预算编制的具体办法按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准备,确保于2000年12月1日以前将本部门预算报送省财政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