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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福州鑫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物业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福州鑫业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各物业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价房字[2000]136号 2000年11月20日)


福州鑫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各物业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省物委闽价(1999)房字443号《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市物委榕价房字(2000)4号文件精神,经考核,现对你公司管理的乐新楼、柏联花园、圣庙商场、先进公寓、左海公寓、温泉花苑、桂香新村、光禄新坊、建发新村、岳峰新村、金祥新村、泉塘新村、茉莉新村、双福花园、洋中新村、嘉园屯、闽都新村、金华公寓、桂香新村、屏西新村、凤坂公寓、临江新村、检查院宿舍、港务局宿舍、祥坂小区、北大新村、元帅庙新村、交通俱乐部新村、高峰新村、凤北新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一)乐新楼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二级,具体收费标准为商场等营业性场所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5元。公共水电费分摊按闽价(1999)房字443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次性单项维修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内的,其费用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一次性单项维修金额超过3000元的,由各业主分摊解决。
  2、公共车场停车管理费: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次2元,摩托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50元,自行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20元。
  (二)柏联花园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三级,具体收费标准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5元(住宅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按60平方米收费,60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面积收费,下同);商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50元。以上综合管理服务费均含公共水电费。
  2、公共车场停车管理费:汽车每月每辆60元。
  3、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住宅(内有隔墙)每单元400元,商业网点每平方米4元。如住户无装修或自行将垃圾运走的,应予退还垃圾清运费。
  (三)圣庙商场
  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三级,具体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含公共水电费)。
  (四)先进公寓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三级,具体收费标准为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5元(含公共水电费)。
  2、私家车库停车管理费:有停放汽车的每月每间20元。
  3、水电周转金:用电未实行一户一表的,住宅每单元200元,用电实行一户一表后应退还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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