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

  (三)研究确定街区服务中心及管理小组具体管理事项。由市社科院牵头,由我局、市委研究室、综治办有关人员参加的对街镇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及居(村)委管理小组的管理事项进行专题论证。如管理服务中心受各职能部门委托,代办外来暂住人员登记及核发暂住证,代办房屋租赁证及治安许可证、出租屋营业执照,代收缴税费、开展劳务管理、核发计划生育证明等业务的可行性、管理流程,研究适合各部门需要的软件平台,特别是研究新的管理模式如何与目前公安部规定的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衔接问题。  
  (四)根据有关法规,由我局户政处、法制处研究起草《广州市暂住人员IC卡管理规定》(暂定名),明确IC卡的发放范围、核定IC卡的发放程序以及完善查验管理机制,充分体现IC卡的使用价值,确立持证人的权益和义务,对违反暂住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保证软件开发和设备购置、机房建设等经费,并尽快选订和购置专用设备。在全面铺开发证前,可先选定个别条件较好的街、镇进行暂住人口登记和IC卡制发的行点。待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  
  附件: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改造及开发IC卡管理系统工作日程表

    广州市公安局  
    二000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改造

及开发IC卡管理系统工作日程表


  制作和发放IC卡暂住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抓紧作充分论证并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建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网系统的时间安排  
  2000年11月20日前,召开由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及通信方面专家参加的论证会,确定通信方式、相关设备定型和系统建设的方向,选定为网络系统提供技术保障的单位。  
  2000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街、镇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各级暂住人口管理以及IC卡制证整体运行模式的确定。  
  2000年11月30日前,做好各项投资预算(包括网络通信,服务中心、各级公安管理部门硬件设备),并向市政府申请经费。  
  2000年12月28日前完成市公安局户政处暂住人口信息系统小型机的扩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