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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
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
(穗府[2001]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请示》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市公安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一月二日

关于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办〔2000〕19号)精神,结合我市目前管理工作的现状,经研究,现就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成立系统管理课题组  
  在我局成立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课题组,组织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改造及开发IC卡管理系统等工作。组长由我局副局长林培坤担任,市社科院院长李权时担任顾问,副组长由市社科院副院长李江涛、李明华及我局户政处处长高任担任,成员由我局户政处、市社科院及有关部门组成。课题组在2000年11月初组成,并着手组织对系统项目的论证、制定方案和具体实施工作,促使我市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由被动控制型管理向主动服务型管理转变。课题组确定4个课题:一是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二是IC卡暂住证制作、发放和管理系统(包括建立特种证件制作中心)。三是街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功能和作用及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关系。四是代市政府起草新的IC卡暂住证的管理法规。  
  二、工作任务  
  在2000年11月初召开有关专家参加的论证会,研究论证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信息管理网络建设方案、街区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暂住人口工作以及新的IC卡暂住证制作发放管理系统。在充分听取专家和各方面意见后制定工作计划。从2000年11月开始,用一个月时间完成调查论证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在2000年11月底开展各项具体工作,整个工作的中心是贯彻“政府牵头,各方参与,统一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建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在对我市已建立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论证的基础上,由我局户政处、科技处等单位负责对我市现行的暂住人口信息电脑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将暂住人口信息网络系统建成一个既有完善的登记功能、高速可靠的网上信息传递和高质量的制证信息采集、便捷的信息共享、有指纹加密和比对,有人像信息等功能的网络,重点解决信息覆盖率、共享率、使用率以及适应IC卡证件制发的需求。
  (二)研制、开发IC卡制作管理系统,以逐步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实行IC卡智能化管理。由我局特种证件制作所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等单位研究、开发与居民身份证IC卡技术相衔接的我市暂住证IC证件(含指纹、相片)制证技术及管理系统,确定制作IC卡证件的工艺,完成机房装修、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及技术人员的培训等,组织证件的试制,订购约200万证卡的原材料,组织批量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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