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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市话无线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市话无线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0]249号 2000年11月14日)


哈尔滨市电信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无线市话业务资费标准的请示》哈电信政发(2000)101号)收悉。为满足广大电信客户日益增长的通信需要,提供多渠道的通信业务,经研究,在用户自愿的前提下,同意在哈尔滨市所辖十二县开通市话无线业务。现将市话无线业务资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市话无线月租费,哈尔滨市区21.60元;十二县(市)15.00元。
  二、市话无线市话通话费:0.20元/3分钟。
  三、市话无线农话通话费:0.20元/分钟。
  四、市话无线本地网通话费:0.20元/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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