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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体改办等八部门制订的《上海市贯彻变<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改革社区卫生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卫生工作。根据医学模式和医疗服务重点的转变以及全市社区工作的整体要求,基层卫生服务要面向社区、面向家庭。要建立和完善“区县政府领导、各部门协同、街道办事处负责、居委会参与、卫生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为社区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逐步形成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上海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提高社区卫生工作的服务水平,满足社区居民尤其是 老年人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今年内,城区95个地段医院要转变功能,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建成20个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05年,建成较为健全的上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要重视学校卫生、企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于职业伤害较严重的企业,要加强内部医疗机构的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保证市民享有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在内的基本卫生服务,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四、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宏观管理。要根据本市区域卫生规划的总体目标,构建由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在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有序地调整医疗机构的布局和规模,对冗量卫生资源加大关、停、并、转、迁的力度。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医疗机构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要探索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逐步实行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办管分开,确立卫生事业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盘活国有卫生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促进卫生资源的优化重组。
  五、运用市场机制,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方便群众的原则,鼓励各类医疗机构探索多形式合作、合并和集团化管理,形成有梯度结构的医疗服务集团。通过创医疗服务品牌,促进医疗机构发展模式从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引导其转变功能,拓展老年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领域,或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进行调整。要创造条件,调整医疗机构的人才结构,形成医技人员向社区和基层合理流动的机制,使各类医院医技人员结构趋于合理。要积极探索多元投资办医,提供包括基本医疗、非基本医疗、特需医疗在内的多层次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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