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
调整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网络使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桂价费字[2000]395号 二000年十一月八日)
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
你们《关于继续实行广西大学校园网资费标准的申请报告》、《关于调整我校计算机网络用户入网使用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悉。考虑到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及电信部门多次下调了网络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对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网络用户使用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计算机网络用户入网使用费:
1、入网费(一次性付清)
学生用户:50元/户;教职工用户和校外用户:100元/户。
2、使用费
(1)校内拨号入网用户,每月基本费20元,允许每月累计连接10小时,超过10小时的部分按2元/小时计费。
(2)校外拨号入网用户,每月基本费20元,允许每月累计10小时,超过10小时的部分按3元/小时计费。
(3)非拨号入网用户,每月基本费为每个IP地址号50元以下。
(4)如访问国际Internet资源,加收国际通讯费,国际通讯费按国际流入信息量2元/MB。
(5)主机托管或虚拟主机,1000元/户/月。
二、学校收取了入网使用费后,必须免费为用户提供上门安装、解答用户咨询、帮助用户检查排除故障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