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起草、审核厅重要文稿和组织协调重要会议;负责机关文书档案、信访、安全、保卫、保密;负责新闻宣传;指导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厅机关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厅对外接待工作。
(二)综合计划财务处
拟定全省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城建资金)计划,制定全省城市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费使用计划和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监管厅各项专用资金;管理建设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定全省建设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建设行业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查和报批;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清理和汇编;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建设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科学技术处
组织拟定全省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拟定行业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制定省工程建设标准并监督指导其实施;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组织重大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组织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负责建设科技成果和产品投产鉴定管理;指导建设工程应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经费管理;负责实施建设行业标准化和计量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试验室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
(五)建筑管理处
研究拟定全省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技术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含建筑装修装饰市场),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报建、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并监督处理;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建筑业企业、制品业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招标投标及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指导建设企业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六)勘察设计处
综合管理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拟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规划、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及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质量管理;参与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调查,并监督处理;参与省重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和竣工验收;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推广和应用;综合管理工程建设、城镇建筑的抗震设防;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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