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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暂缓执行血康口服液价格的通知

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暂缓执行血康口服液价格的通知
(赣价工字[2000]第165号 2000年11月15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
  贵溪制药厂报来《关于暂缓降低血康口服液销售价格的请示》(贵药办字(2000)18号)收悉。
  根据调查核实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并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经研究决定赣价工字(2000)150号《关于降低参芪颗粒等药品价格的通知》中血康口服液10ml×10支/盒价格暂缓执行,仍维持原零售价格27.20元/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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