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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
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浙价费[2000]440号、浙财综字[2000]19号 二000年十一月一日)


浙江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浙会考办(2000)11号)悉。由于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1567号文调高了会计资格考试收费,以及国家对会计资格考试方式进行调整。经研究,现就我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由按人次计收调整为按考生报考科目计收,调整后的报名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指每个考试科目)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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