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河东区华馨公寓22-30
号楼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津价房地[2000]628号)
天津市华利得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馨公寓(三期)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在河东区华昌道与新开路交口东侧承建的华馨公寓22-30号楼537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销售价格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000元由你公司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以上住宅具体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并填写《天津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于10日内报市物价局备案。价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